重生三天了,林薇把能想到的死法都试了一遍。

重生三天了,林薇尝试了各种死法。

她投过河、上过吊、跳过井,最狠的一次,吞过老鼠药。

但无一例外,都没死成——

跳河三秒钟就被一个路人救了,上吊的麻绳断了,投的井是口浅枯井,连老鼠药都是过期的。

每一次死亡失败,脑子里那个冰冷的系统都在提示她违规操作。

【警告!宿主违规操作。任务未完成,无法脱离本世界。】

林薇像是卡住了这个世界的BUG,她甚至怀疑自己已经死了,这是地狱的通关游戏,只有她找到正确的死法,才能脱离地狱。

当然,虽然每一次她的命是保住了,但身体感官是一点都没迟钝——

跳河那次她回来就感冒了,烧了一夜。

投井那次她崴了脚脖子,在井底下又饿又疼,最后受不了了,自己爬上来的。

吃老鼠药那次,她的肚子疼得一夜跑了三次厕所。

重生第四天傍晚,林薇终于从老鼠药的后劲中缓过来。

她躺在原主的床上,看着天花板上剥落的墙皮,突然笑出了声。

她虽然死不了,可也不能这样折腾自己。

既然连阎王爷都不收,那她还怕活着吗?

上一世,她活得循规蹈矩,小心翼翼,自小听话懂事,努力讨好哥哥和父母,婚后讨好婆婆和丈夫。

落得的结果是被娘家吸血,婆家欺负,最后被逼自尽。

对上一世的林薇来说,活着没趣。

既然重开一局,所幸大胆换个活法!

可是,换个什么活法?

林薇翻身下床,赤着脚踩在冰凉的水泥地上,环顾自己安身的这个小房间——这几天她白天忙着寻死觅活,晚上却无处可去,只能回原主之前住的卧室睡觉。

棉纺厂的职工房每家都是一样的格局,三十多平的房间,原主所在的主卧不到十平米,白色石灰墙刷了绿色的墙裙。一张双人床,床头是块刷了暗红色油漆的木板;一个三开门大衣柜,中间门上镶着一块带菱形磨花的镜子,另外两扇门的铰链坏了,歪歪扭扭地合着;靠窗的那张书桌上的浅黄色漆面已经掉了不少。

屋内陈设和挂历上鲜红的日期都在提醒她:这是1990年。

林薇深吸了一口气,突然福至心灵:遍地黄金的九十年代,正是经济腾飞的前期,遍地都是赚钱的机会!

普通人只要抓住时代机遇,乘上时代的东风,就可以扶摇直上,成为有钱人!

她激动地望向窗外,视野竟然异常开阔:附近大多是低矮的平房,远处耸立着一个大烟囱,吐着烟霾的与苍灰色的天空融为一体,大片的枯黄和灰白色的植被。

北方的冬季万物萧条,林薇的眼神却变得锐利明亮——

改革开放的春风才刚刚从南方吹向北,山河省平乡县这座小城,尚处在万物生发的前夕。

她可以趁机白手起家,先攒点钱做个小买卖,随着经济上行把小买卖变成大生意,再用做生意的钱去省城买几套房子,等着几年后拆迁,她的财富就可以连升几个量级!

等房价高涨,她卖掉几套,把钱换成黄金和比特币……

只要操作得当,何愁挣不下千万身家?!

林薇简直要笑出声了。

这一世,她不光要活,还要活出趣味,活得嚣张恣意,活成人上人!

千万身家始于足下,林薇打开门,决定大干一场。

“咚…咚…”敲门声打断了林薇脑海中正徐徐展开的宏图伟业。

“饭做好了…”门外的声音透着小心翼翼,“妈…”

林薇皱眉,差点忘了,她还多了个便宜女儿。

林薇拉开门,一个身高才到她胸口的小女孩,身板干瘦,小脸蜡黄,身上套着件肥大的薄袄,裤腿挽得高低不平,露出的脚踝冻得发紫。

更寒碜的是,女孩的右胳膊还打着绷带,白色绷带上沾着些油污。

哪怕知道她是叶梅,林薇还是忍不住同情了一秒。

但下一秒,想到三十年后这个小女孩会变成一个面目可憎的恶婆婆,林薇立即收起了泛滥的同情心。

“我煮了面,你来吃点吧…”叶梅双手绞着衣角,似乎不敢看她。

哟,你还会做饭。

林薇觉得好讽刺,上一世从来都是她把饭做好了端给叶梅。

“你这几天都没吃饭,这么下去身体会垮的…”

呵,你还会关心我的身体?

林薇有一次生病不起,白天在床上多躺了会儿,叶梅进来看了眼,话里话外都在讥讽她娇气,她不敢辩驳,只得强撑着高烧的身体从床上爬起来给公婆做饭。

想想上一世的遭遇,再看看眼前低三下四的小女孩,林薇觉得苍天有眼:

系统让她成了叶梅后妈,那她就要把之前从叶梅那里受的苦原原本本都吐回去!

林薇扯动嘴角笑了笑:这重生越来越有意思了。

“咕噜”

一阵肠胃蠕动的巨大声响,叶梅抬头看看林薇。

这动静来自林薇的肚子——这几天她只顾寻死觅活,基本滴米未沾,此时确实饥肠辘辘。

为了维持高冷后妈的人设,林薇面不改色,只是清了清嗓子:

“知道了。”

既然准备好好活,那就先吃顿饱饭。林薇没再给叶梅多余的眼神,直接走进了客厅。

客厅很小,同样的水泥地、绿墙裙,放着个掉了皮的人造皮革的沙发,一张折叠圆餐桌,几把样式各异的椅子,墙角还挤了一张小木板床。

“哥,建国,出来吃饭了。”喊完了林薇,叶梅又去次卧喊人。

林薇记得陈斌有两个亲舅。大舅叶建军早年是工人,下岗后开过网吧KTV,年轻时也赚到过钱,但不知为什么后来全亏了。林薇见过一次大舅,还是因为他来陈家跟叶梅借钱。叶建军走后,陈斌爸爸跟叶梅发了很大的火。

小舅叫叶建国,经营一间水果摊,混得不好不坏。叶梅曾带林薇参加过小舅儿子的升学宴,席上叶建国喝多了,抱着叶梅哭,说小时候没了妈,多亏了这个姐姐的照顾才能长大。感觉叶建军对叶梅的感情更亲近些。

至于陈斌的姥爷、叶梅的亲爹,林薇所知甚少,只隐约听陈斌提起过他姥爷叫叶强,曾因赌博进过局子。

重生之后这几天,叶强还没在这个家里出现过。

林薇暂时把原主那个尚未见面的老公抛在脑后,径直走到餐桌边。折叠圆桌周围有四把椅子,一把带靠背的折叠椅,两个木头高板凳,还有一个马扎。

林薇挑了那把看起来最舒服的折叠椅坐下。

桌上摆着四碗冒着腾腾热气的面条,林薇拿筷子才发现这四碗面竟然不一样。

三碗里都浇了肉末,还盖了一个荷包蛋,只有一碗清汤寡水,几片蔫巴的青菜叶漂着。

叶建军和叶建国从次卧出来,一人占了一个木板凳,拉到屁股下坐着。

剩下的那个马扎显然不适合这个餐桌,叶梅坐上去后,桌面已经超过了她的胸口高度,为了够到餐桌,她只能架起肩膀。

“妈,你吃这个……”

叶梅把一碗带着肉浇头和鸡蛋的面推到了林薇面前。

“怎么?”林薇讥讽地扯起嘴角,“这家里是有皇位要继承,吃饭还分三六九等?”

“我…不爱吃肉,你们吃……”叶梅盯着自己碗里的几根菜叶子。

“不爱吃?”林薇突然很不爽。她想到上一世,叶梅可是要天天吃肉,恨不得吃成了三高。

叶梅不安地扭了一下身子:“奶奶说,女孩子要少吃点肉——”

“女孩子吃肉会长成肥婆,没人要!”十岁的叶建国理直气壮地拉过一碗带肉末的面。

林薇一愣,蒙尘的记忆突然被搅动起来。

上一世,她在乡下长大,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留她和哥哥跟奶奶过活。

那时候家里并不宽裕,餐桌上十天半个月才能出现一顿荤腥,偶尔做饭时加个鸡蛋都算是改善伙食了。

但偶尔加的那个鸡蛋,一定是哥哥的。

奶奶总说,哥哥是以后家里的顶梁柱,好东西都要先紧着哥哥。奶奶还说,“女子不能贪吃,传出去被人笑话。吃胖了更是嫁不出去!”

这可不是吓唬人,他们村里有个外号叫“胖妞”的女孩,从小胖到大,力大如牛,腰像男人一样粗,快三十了还没找到婆家。

林薇听话,从来都不会跟哥哥抢吃的。

很快林薇有了弟弟,家里养了一只老母鸡,一天下一个蛋。每天早上,奶奶把鸡蛋拾起来,收到竹篾篮里攒着。攒两个就在晚饭时煮了——一个给哥哥,一个给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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