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7 章 宋朝司法制度
第117章宋朝司法制度
“鞫谳分司与翻异别勘制度是宋朝特色,”伍爱华说道:“为了防止刑事案件中刑罚泛滥和官员不秉公执法,宋朝实行了审判分离制度。”
“审判分离制度,就是以鞫谳分司命名的这项宋朝特色制度。”
“在宋朝,大理寺有断司和议司,分别负责审理和判决,所以要不怎么说包拯包青天的故事都是编的呢?”伍爱华笑道:“包拯完全把检验、审理、判决的职责都担上了,判决的还是一定会呈报中央的死刑,这在宋朝叫什么?叫做揽权还是徇私舞弊?”
只是一个单纯柔弱小御史的包拯:……
同僚们闻言都忍不住看向包拯,但是也只有包拯的老大敢打趣他:“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厉害啊!”
【宋朝官员那么多,为什么会用包拯作为包青天的形象,肯定是有原型的吧!】
【那也不一定,虽然包拯算得上公正廉明,但也没听说他嫉恶如仇、探案如神啊!也许只是因为他足够黑,在官员们当中有特色有记忆点】
【谁不知道铁面包青天?】
【他就是弹劾同僚们的时候格外的铁面无私】
【原型之说也不好说,他同事庞籍是个和包拯一样的好官,结果不还是成为了奸角当了庞太师?】
【听说原型是秦桧,可怜咱们也是正直为民的庞统被骂了好多年】
庞籍:……这还有我的事?
同事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根据宋朝法律的规定,有专职的官员负责审理、判决工作,负责审理的官员没有资格过问判决的轻重,负责判决的官员也没有资格过问审理的情况,二者互相牵制,尽量避免官员舞弊。”
【那要是两人勾结?】
【先不说有多少人愿意勾结,就是朝堂上真都是一群小人乱世将至,难道不能把王安石和司马光这种政敌放在两个位置吗?或者苏轼这种搅屎棍也行啊!】
苏轼有理由怀疑这是自己同时代的人发的弹幕,看这酸味都冲出来了!
我是搅屎棍?好歹我还是个棍子,你就当屎罢了!苏轼骂骂咧咧。
“宋朝不仅在大理寺这种中央机关设置了审判分离,在州府也确定了审判
分离制度。”
“在州一层级,司理院设置了司理参军专门负责审理勘验而司法参军则专门负责议法判刑实现了地方成绩的审判分离。”
【那这些和提刑官又有什么区别呢?】
伍爱华看了一眼回答道:“司法参军只是提出量刑最终是知州来进行决断
【不算很懂但是大概知道了这是两套班子】
【就是一个地方常设政府机构一个中央巡查组特派办】
“除了审判分离之外翻异别勘制度也为宋朝的司法公正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伍爱华看到弹幕中已经有人大致听懂了就知道自己的说法没有太大的问题于是进行了下一项制度的科普。
“翻异别勘制度是说如果犯人不服判决自己或者家属申冤的时候要换一个全新的司法机关重新审判或者全套换一批官员重新审判。”
【这个制度好像之前的朝代也有?】
【有是有但是像宋朝这种规定审判人员全部换一套的好像没几个?】
“这种操作的原因大家都能猜得到就是害怕原本的审判官员挟私报复或者先入为主陷入思维定势全部换成新的之后不仅能够防止官员的司法舞弊还能够让新一批的官员从新的角度发掘证据提升审理和判决的准确性。”
“而且宋朝规定犯人申冤后复审的次数可以达到三至五次在实践中这一条更是宽松根据历史记载最多有翻异过七次的人。”
【好家伙这是全部官员都给他审了一次没人了才结束吧?】
【Howoldareyou?】
【不过想想如果我是宋朝人还觉得挺安心的最起码不会轻易被冤枉】
【对方要是冤枉一个人要买通七批官员这代价也太大了吧?而且很可能有人不愿意被买通】
【还有另一个可能啊就是对方权势滔天七批官员都不敢得罪他】
【要是得罪了这种人那也是我回天乏术冤有头债有主和宋朝司法无关了毕竟这是封建社会要是得罪了皇帝他还能
直接砍了我呢!】
总体而言,大家对于宋朝的司法制度都是好评居多的。
【之前看包青天还有电视剧,都以为那时候司法很黑暗,听了博主的科普,感觉人宋朝还是很注重司法公正的嘛!】
【对啊,我还以为古代都要给行刑人塞钱、给狱卒塞钱、给师爷塞钱,原来古代司法也在避免他们收受贿赂啊?】
【师爷那是明清的产物呢,宋朝好像还没有】
【就好比大家觉得在印度随时会被□□,虽然印度确实治安很差,但是大部分人还是平平淡淡过完贫苦的一生,不至于,真不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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