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钟思远那年轻且帅气的脸庞,金宇思索片刻后便开口问道:

“思远,咱们也不算是外人,你能不能跟大伯交个底,这篇材料真的是你写的?”

对方有这样的疑问,钟思远也是早有预料,毕竟这篇稿子确实不像是他这种一毕业就进了省里工作的小年轻能写出来的。

同样,他也能理解对方为什么会这么直言不讳提出这个问题。

因为他要是拿着别人的文章给自己署名,那就会涉及抄袭的问题。

而作为这篇文章的第一责任人,如果上面要追究的话,他肯定会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所以,对方这也是为自己负责。

但这篇文章确实是他自己写的,在这一点,他没有任何心虚。

望着对方那质疑的眼神,钟思远神色郑重地开口回道:

“大伯,我能向您保证,这篇文章绝对是我自己独立完成的,这一点我能拿我的**生命做担保!”

“我向您透个底,这篇稿子今天才完稿,目前见过这篇稿子的也只有我们三个人!”

说完,钟思远为了彻底打消对方的疑虑,更是抛出了一个重磅**。

“大伯、博文哥,咱们大家都是自己人,那我就跟你们透个底,我之所以急着发表这篇文章,是因为我在竞争部长秘书一职!”

“您说,我会在这么重要的事情上做手脚吗?”

轰……

钟思远此言一出,金家叔侄两人顿时犹如被五雷轰顶一般,呆愣在了当场!

望着对方两人僵住的身体,钟思远心里也是暗暗得意,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本来这种事情是不能往外说的,可现在情况紧急,他也顾不得这么多了。

而且他相信,对方身为省日报的编辑,肯定明白事情的重要性,也不会往外乱说。

一秒!

两秒!

三秒!

……

时间正在不断地流逝,直到十多秒钟过去,金家叔侄二人才回过神来,只是那震撼的神情,依旧停留在二人脸上,久久不能散去。

金宇先是深深看了一眼面前的稿子,随后才朝着钟思远重重地点了点头。

“行,既然你这么说,那我这做大伯的肯定会尽全

力帮助你,只是未来两天的稿子已经定了下来,你这篇稿子最早也要周五才能见报,没问题吧?

“没问题的,大伯,拜托您了!

说着,钟思远先是到了满满一杯酒,接着一饮而尽,随后又朝着对方深深地鞠了一躬。

金宇见状连忙起身将他扶助,并开口道:

“你看你这孩子,这么做是干什么,真是的……

事情已经敲定,接下来几人就开始聊起了天,随着几杯酒再次下肚,饭桌上的气氛也重新变得活跃。

钟思远瞅准时机,从包里掏出了下午买好的钢笔,朝两人递了过去。

“大伯、博文哥,咱们初次见面,我这里准备了点见面礼,只是不知道二位喜欢什么,但是想到咱们在省日报工作,平常都是在和文字打交道,所以就给二位准备了支钢笔,希望二位不要嫌弃!

金宇接过盒子一看,顿时就明白了这是万宝龙的钢笔,而自己侄子的那一支虽然不是万宝龙的,但也是派克。

这种礼品,如果是送给老板什么的,他们可能只觉得是一支笔罢了,但送给金家叔侄这种文化人,那就真的是送到心坎上去了。

做文字工作的人,不论是编辑还是写手,亦或者老师、教授,也不管是跟风还是喜欢,他们对钢笔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欢。

这万宝龙可以说是世界上顶级的钢笔品牌,只要是对这方面稍微有些了解的人都知道其价值,金宇自然也不例外。

他有位叫老许的同事有一支犀飞利的钢笔,平时没事就会拿出来炫耀一番,他看得是分外眼红。

所以他早就想要一支好的钢笔了,只是他一直都不舍得买。

原因无他,只因太贵!

倒不是说他买不起,只是在衡量性价比之后他觉得不太划算罢了。

现在,却有人要送自己万宝龙的钢笔,这让他心里十分渴望,恨不得当场就收下。

可自诩文人的他想了想觉得不合适,于是开口道:

“思远,这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说着,金宇合上那精美的盒子递了回去,只是那双眼睛却没有离开过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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